Agile 敏捷軟體開發(Agile software development)
2001年2月,Martin Fowler,Jim Highsmith等17位著名的軟體發展專家齊聚在美國猶他州雪鳥滑雪聖地,舉行了一次敏捷方法發起者和實踐者的聚會。在這次會議上面,他們正式提出了Agile(敏捷開發)這個概念,並共同簽署了《敏捷宣言》。
敏捷軟體開發宣言:
致力於發掘更優良的軟體開發方法,面對VUCA(Volatility, uncertainty, complexity, ambiguity)所對應思維、文化
個人與互動>流程與工具
可用的軟體>詳盡的文件
與客戶合作>合約協商
回應變化>遵循計劃
Agile工作內容: 客戶需求為中心,當中學習、反饋、調整,疊代完成、交付業務價值。
透明工作方式、快速收集客戶回饋、快速回應市場變化、較短開發週期、漸進式開發與交付
傳統vs敏捷差異
特性:標準化安全性vs客戶導向、創新
架構:如交易系統般vs開發週期導向架構(2-4週)
開發:依業務瀑布式vs業務與IT共同開發
實踐:成本效益最大化、模組化vs疊代開發、客戶互動
Scrum3355:
角色:
PO 產品負責人,Product Goal/Product Backlog建立與人員溝通
SM Scrum Master,原理、做法、時程
DEV Team:建立Sprint Backlog
產出物:
Product Backlog,HMW產出PBI
Sprint Backlog
Increment產品增量,符合DoD可上線產出(definition of 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