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所需要的證照
消防方面 : (不用考防火設備士,那是從事消防職業才需要,法規限制不可外包)
防火管理人執照,廠區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員工人數達三十人以上,就需實施防火管理制度。
(上課16小時,每兩年必須複訓8小時,繳錢就會過了…)
管理權人(老闆):
消防法第三十五條
依第六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急救執照,以貴廠之規模,只需送員參加CPR訓練即可,無須專業EMT執照。(送訓比例法定 30:1,本人建議 5:1)
勞工安全方面: (法規限制不可外包,較難考取)
甲總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o r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都是不錯的選擇。如果只是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除了適用範圍太小,更無法取代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執照做使用。
工廠裡每滿1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就需設至一名"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若沒有考上的話至少你己經受過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的107小時訓練,你可以充當公司裡的甲乙丙種的業務主管。
未來公司事業單位因達100人以上需設至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人數 |
1~29 |
30~99 |
100~299 |
300~499 |
500以上 |
丙種業務主管 (得由雇主擔任) |
乙種業務主管 (爆竹煙火或火藥、營造業需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及乙種業務主管) |
管理單位+委員會+甲種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等各 1人以上(至少1人為專任) |
管理單位+委員會+甲種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等各 1人以上(至少1人為專任) |
同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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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種業務主管 (得由雇主擔任) |
乙種業務 主管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甲種業務主管,2人得由1人兼任 |
管理單位+委員會+甲種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等各 1人以上(至少一人為專任) |
管理單位+委員會+甲種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等各 1人以上(至少一人為專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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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種業務主管 (得由雇主擔任) |
乙種業務 主管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甲種業務主管,2人得由1人兼任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甲種業務主管,2人得由1人兼任 |
管理單位+委員會+甲種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等各 1人以上(至少一人為專任) |
(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上課42小時/結業證書/適用100人以上)及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教育訓練課程時數107小時)
勞安人員離職處理方式
但是依據 "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
第8條
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適當代理人。其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勞工安全衛生人員離職時,應即報當地檢查機構備查。
依據我以前的經驗,你只要先向當地檢查機構報備,說明你的狀況,一般來說,檢查機關均會認同的,這點你不用擔心,不過最好還是要趕快取得資格報備會比較好。
未設置勞安單位而發生意外,雇主擔負之行政及刑事責任
(1)行政責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有關規定行政機關得依違反之條文予以限期改善、罰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停用、停工等處分。
(2)刑事責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有關特別刑法規定最高得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網站
http://www.iosh.gov.tw/Book/Message_Publish.aspx?P=60&U=671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showmaster02.jsp?LawID=A040290070003100-20110114
http://www.tycg.gov.tw/site/index.aspx?site_content_sn=8629
http://disaster.edu.tw/edu/res_teach-college/pdf/man_doc/033_5_013.pdf
環保方面 : (依廠區有汙染需要才需要考,可以外包)
如貴廠涉及污水、廢棄物、空氣污染物排放,則就需要相關證照,如乙級廢水處理、乙級廢棄物處理、乙級空氣污染防制,等相關證照。
廠區維護方面 : (考這證照,工程去考比較適合,可以外包)
如貴廠配有用電用水,建議具備甲級電匠、甲級水匠等執照,以利辦理,建築物每年度的安全檢查。
其他方面 : (有使用堆高機之人員才需要)
如貴廠有使用堆高機,則建議具備堆高機執照,如貴廠具有特殊法定設備,如高壓容器,則建議具備高壓容器相關執照,所以此方面無法替您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