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到某公司做諮詢,該公司設立有PMO專案管理辦公室,專責CMMI制度的推行及監督。在和其中一位PMO成員會談時,他透露,公司各部門的PM與專案成員,對PMO所推行的這套CMMI制度多所怨言。同仁們認為CMMI很麻煩,過多的流程及文件、表單,讓他們很反感。我亦認同不必要的文件、表單不要做,因為每一份文件、表單,都在耗費專案的資源,包括時間與成本。但這並不代表專案裡所有的文件都不必做,必要的文件還是要做。我再仔細追問,是哪些流程或文件讓同仁們覺得不必要呢?他說,CMMI有規定,凡是基準(Baseline)的變更,都要進行變更控制程序,都要納入控管,包括要登記變更、送審變更…等。但同仁們總是說,太麻煩了,當他們在客戶端作業時,只是一個小bug,現場修復了程式,問題也就解決了,但因為CMMI的規定,還得回公司來填表單、跑流程,愚蠢極了。 我也認同CMMI對於涉及基準的變更皆應納入控管的要求,這個立論並沒有錯。只是,CMMI並無強制規定專案中哪些項目應納入基準,更沒有強制規定專案中的大大小小事物皆須納入基準、大大小小事物皆須納入控制。所以,更正確的好觀念是,『必要者納入基準;納入基準
PMO應分擔專案的成敗,而不只是有權無責!
前些天,到某公司做諮詢,該公司設立有PMO專案管理辦公室,專責公司CMMI制度的推行及監督。在和其中一位PMO成員會談時,他透露,公司各部門的PM與專案成員,對PMO所推行的這套CMMI制度多所怨言。同仁們認為CMMI很麻煩,過多的流程及文件、表單,讓他們很反感。我亦認同不必要的文件、表單不要做,因為每一份文件、表單,都在耗費專案的資源,包括時間與成本。但這並不代表專案裡所有的文件都不必做,必要的文件還是要做。
我再仔細追問,是哪些流程或文件讓同仁們覺得不必要呢?他說,CMMI有規定,凡是基準(Baseline)的變更,都要進行變更控制程序,都要納入控管,包括要登記變更、送審變更…等。但同仁們總是說,太麻煩了,當他們在客戶端作業時,只是一個小bug,現場修復了程式,問題也就解決了,但因為CMMI的規定,還得回公司來填表單、跑流程,愚蠢極了。
我也認同CMMI對於涉及基準的變更皆應納入控管的要求,這個立論並沒有錯。只是,CMMI並無強制規定專案中哪些項目應納入基準,更沒有強制規定專案中的大大小小事物皆須納入基準、大大小小事物皆須納入控制。所以,更正確的好觀念是,『必要者,納入基準;納入基準者,必好好維護之』。
由人來決定制度,而非由制度來統御人
好比,一份專案管理計畫書是專案執行與監控的依據,此份文件對專案而言,當然是一份很重要的文件,必須納入專案基準,列入構型管理或變更管理的對象。但一張便條紙,就不需要納入基準。但要進一步說明的是,雖然專案管理計畫書應納入基準,應予以控管,但只是涉及文字語句流利順暢與否的調整,未涉及任務專案最終交付要求的改變,這樣的修改就不需要納入複雜的流程控管。所以,什麼要納入控制,又要控制到多細,由人決定!
又如,對於專案交付期限、里程碑等重要資訊,理應納入專案基準,一旦要變更交期或里程碑,自是茲事體大,必須納入控制,不可便宜行事。但對於每一隻程式的開始日或完成日的改變,都要跑複雜的流程,則是不必要的。惟~此亦不應被過度解釋為,任何程式的開始日或完成日的改變,PM都不必注意、不必管理。對於關鍵性程式的控制,若有其必要性,則當然要列入控管;而對於所有程式的開始日或完成日的改變,PM當然需要監督,要記錄下來,要注意其是否有變化、是否會影響專案成敗,只是不必要跑複雜的流程表單。
把專業判斷的空間還給專案
做專案,不可能事事如願、事事如料,總難免發生事實和原來想得不一樣,故應有容許的誤差。在容許的誤差內,讓專案擁有自主的彈性;在容許誤差之外的,才納入控制程序。而這樣的專業判斷空間,應該還給每個專案、還給PM、甚至還給成員。不應設計複雜的制度,把人綁手綁腳、把專案綑死。
若PMO很堅持,並能列舉許多的實例,認為開放這樣的彈性,會造成如何又如何的後果,既是如此,那表示這些的舉例,是有必要納入控制的,是在權衡了利弊得失後,判斷值得這樣做的,那就照辦。制度建立者總要能細心判斷,確保其所設計的制度,使組織資源的投入耗費是很有價值的。若PMO只是因為不相信PM或專案成員有能力做出專業的判斷,那PMO應該做的是教育訓練,而不是設計更多複雜的流程表單來控制人。
PMO的使命之一,是讓組織的專案管理成熟度更高,這也包括對PM及成員能力的提升。做為一位PM,必須有能力判斷一個變更是否會對專案產生重大影響,是否需要納入控管;身為一位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有能力判斷一個變更是否會對產品產生重大影響,是否需要納入控制。每個人都要能為自己在專案中所擔負的責任負責,每個人都要學著能對自己所負責的任務,做最佳的判斷。
PMO應該要相信,身處在專案中的PM及成員們,他們比PMO更了解專案的狀況,他們會知道什麼樣的判斷決定,對專案才是好的。PMO只須給予PM所需的訓練,讓PM與專案成員們變成是有能力的人;或者,讓他們知道,當他們無法做判斷時,能夠請教組織裡的誰;或者,讓他們知道,哪些是他們能自行決定的,哪些是他們不能自行決定的;或者,讓他們知道對於他無權決策的事務,他應該如何處理。
制度建立者的正確態度與觀念
有制度是很好的,是為了讓運作更順暢,是為了讓人產出更好的績效,是前人希望後人不要重蹈覆轍。只是,建立制度的人要有正確的觀念。
首先,制度的設計不應只是為了通過認證,卻讓公司競爭力更差。如果制度只是要通過認證,那很簡單,照本宣科即可。但如果這種照本宣科的制度,讓原本只需四個月即能上線的產品,因為制度而要花上五個月,或者只是讓同仁們的工作更加困難,那便不是一個好制度。制度設計者應抱持著,要建立一個能讓組織更有競爭力、讓同仁們有更好績效產出的制度。制度設計者要去針對公司所處的競爭態勢、所擁有的資源多寡,去權衡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否是有價值的。
制度單位要能做QA、做稽核;而不只是做QC、做檢驗。好的稽核人員不只會找人麻煩、挑毛病;好的稽核人員更能做診斷、做改善,能找出流程運作上的不順暢與弊端,能解決問題、勇於調整、勇於推翻、勇於對抗組織中的錯誤,能創造有價值的流程。如果PM總能從PMO得到很多的幫助,讓專案管理更順暢;如果專案的成功,總是很依賴PMO的協助。這樣的PMO,不需要大聲疾呼,也能使所有同仁與之共行。若背此道而行,就難怪人們會群起反之。
推行制度前,先做訓練
其次,推行制度之前,應先對同仁們施以教育訓練,讓同仁們具有好觀念。當一個人的觀念不同了,他的行為自會不同。就像某位創新PMP說,她上完了課,對做專案更有觀念,她以前在參加產品設計審查會議時,有時候會因為忙碌而覺得不耐煩,但現在很清楚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動作,如此一來,也會耐著性子了。這就是給成員教育訓練的重要,當同仁們有了好的觀念,他懂了為什麼要這樣做,他才更能發揮這個流程的功用,而不只是為了制度而制度。
施以訓練,同仁們會知道,為什麼要花時間做規劃,而不是急猴猴地就開始動手;施以訓練,同仁們會知道,為什麼要寫文件、要做記錄,因為人的記憶力不會這麼好,不會大大小小的事全都可以記得住,且寫下來的動作,還能幫助你釐清你只是以”想像”方式所做的規劃,其實前後存在許多矛盾衝突。
PMO應分擔專案成敗,才可能易地而處
再來,PMO應當有能力去分擔專案成敗,而不只是一個有權無責的單位。PMO負責管理公司裡所有的專案運作,而管理的功能不只是做控制,還包括規劃、組織及領導等功能。而當PMO必須開始負擔公司裡每個專案的成敗時,它的思考邏輯就會開始改變。它會把心力放在如何讓專案運作績效更好的研究改善上,而不是專注於只為了能很容易地通過每年的CMMI認證查核作業。
如前述,如果只是設計一個能通過認證的流程,那很容易,不必思考,照本宣科即可。但要能創造一個有價值的流程、建立組織很有價值的流程資產,那很不容易,那得夠專業、得很用心。
順道一提,某次因緣際會,與某公司的軟體開發制度建立部門主管會談,他說他之前已建立了一套軟體開發的制度(是某廠商不知從何處抄襲而來),我看了一下,發覺其中有許多不合理、沒效率的流程表單,但那位主管說,制度不能改,制度不應昨是今非。乍聽之下,好似鏗鏘有理,但~真是這樣嗎?制度應與時俱進。若制度不該是昨是今非,那這個部門應該也可以裁掉了!
PM不可只是遵循制度的表面,而是要了解制度的意義
『制度』是組織把各項作業做異中求同的設計,而藉由這套設計來確保組織裡所有的專案能有好的產出。但這不代表有了制度,PM就只要照著做,即可做好專案管理。每天只要管好流程、管好表單,就叫管理專案了(就像有許多PM,誤以為把MS Project軟體管好了,就叫專案管理)。
每個專案有其獨特性,別人的專案因為沒有這些問題,所以它只需做這樣處理即可,但不代表你如法炮製亦行得通。每個專案的組成成員特徵不同、要面對的顧客其所在意的不同、專案收取的價格不同、要求條件不同,做法便大不相同。
建立制度,能有效預防專案團隊犯下無法回復的疏失,進而避免專案得付出極大代價!但一套沒效率、無價值的制度,也該做些改變。就是那句話,『制度是死的,人是活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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