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 我的找人哲學

[碎碎念] 我的找人哲學

在前面我發的薪水歷程一文的回應中,有位網友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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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巧,當時手邊事情太多,忙著忙著都忘了這篇回應,正好今天趁著不少人希望颱風趕快來的閃光節前夕,爆熱到不行以致於思緒不全的情況下,來回應這個話題好了。順便提點一下一些新鮮人履歷和自傳的注意事項,因為我看了近千篇履歷,大概只有 10% 左右會讓我感到興趣吧。

PS: 不要寄履歷來給我 "健診",我沒提供這種服務 :)

好,回到正題。

如果今天是我要找人才的話,我會去 104 或公司有刊登徵人啟事的人力銀行的後端系統,然後依要找的人才去下關鍵字,因為關鍵字可以省下我一個一個看履歷的時間,而且也比較容易 match 到落在範圍內的求職者,舉個例好了,以高雄地區為例,如果我找程式設計師類型的求職者,可能回傳的會有 1,000 多份履歷,但如果我下了關鍵字 (ex: ASP.NET) 後,回傳的也許就剩下三分之一,如果關鍵字再下多一點,回傳的資料會愈少,可以節省我一篇一篇過濾的時間。

Keypoint: 履歷上的關鍵字要對。

然後,我將履歷打開,第一個要找的是學歷,但它不是重點,我只是單純想知道學校和科系而已,用來區分是不是本科生 (我對本科生和非本科生的要求不太一樣),然後如果是有工作經驗,則會看一下有做過哪些工作,這裡有幾個重點:

  • 工作和科系的相關性,以及與要應徵的職務的相關性,比如今天如果來應徵 ASP.NET Developer,但前幾個工作都是什麼 ... 工讀生啦,業務員啦,還是作業員之類的,除非在自傳中有說明是想進資訊產業而且已做足準備,否則我會有很高 (>90%) 的機率把這篇履歷自候選名單中剔除。
  • 在職的期間長度,一般來說都會要求最少 6 個月,因為前三個月是試用期,後三個月是證明應徵者有最基本的穩定度,不過更多公司會要求一年以上,如果應徵者歷次的工作都在 1-3 個月的話,我會懷疑如果我真的錄取你,那你是不是會在半年內離職,這樣的話,對公司而言教育訓練成本是浪費的,當然會有人講閒話說公司要想辦法留住人才之類的,然而我個人認為,如果需要公司從頭開始教育訓練的,除非你能證明你是天才,否則我會認為你在學校都在混。公司的教育訓練是讓新人可以銜接公司業務以發揮專才的,而不是職訓中心。當然,某些大公司會有這樣的安排,只是他們太有錢了,對中小企業而言,多半不可能會以職訓中心的角色來排課。
  • 工作內容是什麼,如果沒寫的話其實是失策,因為我 (或 HR) 會看求職者做過哪些專案或負責過什麼任務,這些任務給予求職者的歷練,以及求職者自我考評的一些心得等,如果沒寫,我會認為求職者在那間公司是不會做事或根本沒貢獻的人。如果真的有貢獻,為何羞於見人?

 

Keypoint: 歷程很重要。

我通常不會去看履歷表中列出的那些電腦專長,因為通常勾很多的人,有不低的機率是亂勾的,也有面試到有勾卻說不出個所以然的,所以最好是捫心自問,不要把自己捧上天,這樣面試時可能會讓你直接摔到十八層地獄也說不定 ...。但有一個專長我會看,就是英文程度,我不會要求要托褔或多益多少分以上,但我會要求要能看得懂 MSDN 或 RFC 的英文規格文件,畢竟很多問題在中文圈是找不到資料的,一定要去看英文資料,這時如果看不懂英文的話會很麻煩,而且新技術也多半是英文文件先出,看得懂的話會領先別人很多。

我會看自傳,在我還不夠了解求職者時,自傳會是一種可以讓求才者了解求職者的地方,但是我看過的履歷多半自傳只有一點點,或是只講了流水帳但卻沒有介紹自己的強項,或是自己為了這份工作而做的準備有哪些,亦或是做過與這份工作有關的豐功偉業 (ex: 得獎或證照),其實很可惜,自傳基本上可以補足制式履歷表上缺少的資訊,沒有善用自傳的求職者,很難看出和別人的差異之處,自然也很難勾起 HR 的興趣。

 

Keypoint: 自傳應該多充實,但不宜廢話連篇,應就應徵職務以及個人專業或事蹟多做說明。

以我個人的標準,一份會通過我的初審的履歷,通常會有這些特色:

  • 已做好相當的專業準備,或是已在這個產業一定時間。
  • 工作資歷足夠,且符合所應徵的職務,如果是新鮮人,則是準備充分。
  • 自傳充實且不含糊。

 

通過初審的履歷,我都會請 HR 通知面試,或是如果有公司其他同仁認為 OK 的,也會請 HR 通知,而到了面試階段,一般都會有三個關卡

  • 筆試 (我負責的關卡)
  • 技術面試 (我負責的關卡)
  • 最終面試 (由老闆負責,當然,如果是我要找人,老闆就是我囉)

 

以程式開發人員而言,多半都會用筆試來做第一步篩選,而每間公司的筆試標準都不太一樣,有些會考演算法,有些會考資料庫,有些會考程式語言等等,多半和公司的需求有關,我當然也不例外,總不能出 PM 的考題去考 PG 吧,但是,我在筆試題目中所測驗的,是與這個工作相關的知識,重視廣度,以 Web 為例,我曾經在 Plurk 上貼出範例試題 A (討論) 與範例試題 B (討論),這兩份試題有一部份考的是基礎知識 (ex: ViewState),有一部份是情境問題,以及產業界的一些名詞或趨勢等,我並不期待應徵者會全都答出來,不過可以由拿到考卷的當下,就知道這個應徵者的專業都什麼程度,面對難題時的反應,以及如何解決問題,這些部份會在筆試完後的技術面試會再一次的印證。

Keypoint: 做足準備,從容不迫會給面試官好印象,且不宜瞎掰或欺騙面試官,因為他們多半都知道你在你在瞎掰或說謊。

 

OK,回到一開始的話題,什麼樣的人會讓我想給 35K, 40K 或 45K 呢:

  1. 本職學能與專業能力足夠,可獨立應付大部份工作,且可以適時對公司專案,架構或現有制度不足處提出看法與可行方案的人,我會給 35K。
  2. 除了第一項以外,還能提出較創新的概念與想法,並且產出原型程式碼的人,我會給 40K。
  3. 除了第一項與第二項,還能夠完整將創新概念實作成真正可用的系統,我會給 45K。
  4. 滿足前三項,又具有分享或擔任教育訓練講師能力的人,我會給 > 45K (通常是 50K 以上)。

 

什麼叫本職學能足夠呢?我再給予一些定義:

  1. 熟悉必要的程式語言 (ex: C++, C#, PHP, Java)。
  2. 熟悉必要的程式開發框架 (ex: .NET Framework, ASP.NET, PHP, JSP, Hibernate, Struct, ...)。
  3. 熟悉至少兩種資料庫與 SQL 語言 (ex: SQL Server, Access, MySQL, SQLite, Oracle, ...)。
  4. 熟悉環境特性 (ex: Web Development 與 ASP.NET 內的 session state)。
  5. 熟悉公司所用的基礎架構。
  6. 熟悉不同環境下開發程式的差異 (ex: Web Forms vs. Windows Forms)。
  7. 可獨力完成交付的程式工作 (當然,主管會視你的能力交付適當的任務)。

 

以上,希望對一些需要的人有幫助。

PS: 該文還有一篇回應,說我是田僑仔 ... 人客啊~我只是一個很平凡的資訊人,說我是田僑仔也太抬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