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過往以來一直在思索著,為什麼一個人身上可以具備善良與歧視的特質,而受歧視者為什麼有時候又會展現歧視另一個弱勢群體的特質呢?直到我看完這本書後,許多疑惑頓時而解,如果要用書中一句來概括的話,「我們都善良,我們也歧視。」算是很好的描述人個體本身就具有在不同群體間的多種身分,因此會因不同群體間的身分而展現不同主觀標準,由於可能同時處於受歧視的群體與享受特權的群體中,因此會展現出善良與歧視的矛盾行為似乎就不是這麼難以理解了吧?
善良的歧視主義者 作者: 金知慧 原文作者: 김지혜 譯者: 王品涵 出版社:台灣東販
傾斜的公平
這個世界是以傾斜的方式去運作著,我們以非常多的形態與身份生活在不同的群體中,每個群體自然也會落在傾斜世界中某一處,亦即我們可能同時處於享受特權的群體中,但同時也處於受歧視的群體中。 這邊以一個例子為例,來描述人這個個體本身同時落在不同族群中:
身份 | 族群 |
美國人 | - |
白種人 | 享受特權 |
無家者 | 受歧視 |
男性 | 享受特權 |
對於處於享受特權的群體而言,受歧視群體追求公平的行為,會使其產生自身有所受損的感覺,更重要的是,假如將平等認知視為零和賽局(*註1),更會將對方的利益視為自己的損失。相對擁有特權的群體除了較少意識到歧視之外,也對實現平等的措施存在反對的理由與動機,同時卻又難以承認自己做出歧視的行為,最終形成一種矛盾的現象。以台灣近年來同性婚姻保障的議題中略窺一斑。
如果我們在不認為世界是傾斜的情況下,很容易會因此產生不公平的解決方法,就如同站在一個傾斜的地上,以雙手舉起平衡棒時,同時也是處於傾斜的狀態,書中有舉一個例子描述這個現象:
我曾經在課堂上與學生討論身心障礙人士搭乘客運的議題,並聊到了在非身心障礙人士搭乘無數次客運的同時,卻未查覺到身心障礙人士無法搭乘該交通工具的事實。然而,有名學生在討論過後,在作用釐清個人想法的筆記上寫道:「如果身心障礙人士要搭車的話,勢必得花更多時間,那麼是否應該多付錢呢?」。
怎麼會出現這種想法呢?這名學生正站在傾斜的世界上,談論著公平。假如站在以非身心障礙人士為中心所設計的秩序裡,無法走上公車的樓梯一事,是身心障礙人士的缺陷,也是對其他人造成負擔的行為。因此,才會得「身心障礙人士必須比非身心障礙人士付更多錢」的結論。這名學生一開始便以對非身心障礙人士有利的速度與效率作為標準,即是無法認知傾斜的公正性。
「我們」與「他們」的界線
人類易於傾向單純地將自己不屬於的群體視為「他們」,而面對自己歸屬其中的內部群體視為「我們」,對於內部群體往往能夠有更多的包容、體諒,反之,對於他們的群體則會缺乏同理心,對於認知上的感受也會由於自己的界限劃分,而感受到不同的感覺,然這些都是主觀下帶來的偏見。我們對「自己人」便是呈現一個親切、肯奉獻的人,而對「外人」卻又是呈現一個冷漠、殘酷的人。這種不自覺下的成見與態度,無論是對其他群體帶有的敵意,或是因無法認知傾斜的公平等都是非常容易發生的,能做到不歧視的可能性實際上趨近於零。
凡舉因提到不同科系而產生的不同印象、因不同職業而產生的「薪資勝利組」、因性傾向而聯想對方的性別氣質,從這些角度來思考,我們的生活中其實存在著許多看似自然或真理,實則成見的現象。這些成見不只會影響我們的判斷,也會影像到我們的自我認同與社會認同,從而提升或降低自我的力量。這邊筆者舉一個例子,如同台灣也存在有女性會認同生兒育女、在家打理家庭是自己身為妻子應該扮演好的角色,並以此為作為判斷自己或他人的標準。
功績主義下的陰影
我們無法否認近代因為功績主義下,使得整個社會帶來的好處及效率提升,並使階級流動的可行性提升,然而其所帶來的陰影也連帶影響了我們的認知,從而產生成見。
「歧視是正義」是在「只要肯用心肯努力就會成功」的功績主義下所產生的產物。由於我們堅信任何人都可以透過努力與本身積累的能力而攀上高位,因此會將社會地位低的原因歸咎於未盡全力的個體(*註2),只要讓所有人都有爬上階梯的機會,便是公平的社會。如果根據功績主義,階級存在的事實意即不公平的結構根本就不是問題,反而是因為在競爭中付出多少就有多少回報的信仰,認為依照能力給予差別待遇(如職場中職位不同薪資不同)才是正義。從功績主義的觀點來看,儘管本人置身於不利的位置,或遭受他人的霸凌或歧視,因認同是自身能力不足而默默允許自己身處這種狀態下。(*註3)
當「無家可歸的人都討厭工作」、「東南亞人都很懶惰」、「身心障礙人士都很無能」、「肥胖的人都沒在自我管理」等關於否定能力的成見成形時,便會將歸屬其中的人視作「遭遇不合理也無所謂」的存在。
當我們能夠觀察而認知到原來歧視與成見,其實都充斥在身邊或不知不覺已經內化成自我認同後,你覺得應該如何才能消除歧視呢?下方留言分享吧!
*註 1:零和賽局是指在一個賽局中,如果一方得益,則另一方必然損失的現象,也就是雙方只存在著競爭關係,不存在雙贏的局面。
*註 2:在「倦怠社會」一書中皆在描述在功績主義下的社會,自我剝削成為常態,過度勉強自己去達成或實現某個目標,反覆的自我鞭撻最終會導致產生疲倦的心態,一種什麼事情都不想做的狀態。
*註 3:為了評估一個人在社會上或職場上的價值,大家不斷去量化一個人的存在,用外在、認識誰、身材、成績、學歷、薪水、作品、獎牌、擁有的伴侶的成就及外在、表露在外的技能來評估,而漸漸的我們也從排斥到接受這樣方式來量化自己與他人。標籤越貼越多,我們也為了強化貼上標籤後的自己,盡可能地勉強自己更努力的去作些什麼、改變些什麼,原本為了追求快樂的內在獎勵機制,卻轉變成一種病態的讓自己成為自己認為、社會認為、伴侶認為的「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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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透過閱讀,拼湊出真實世界的面貌,
並在反覆的探索及思維中,打破由自我無知與偏見所建立的籓籬。